9月22日,罗永浩在微博评论区再次就债务问题作出集中回应,核心信息可以概括为一句话:法律意义上他个人该还的债,五年前就已结清;现在仍在持续偿还的,其实是本可依法豁免的锤子科技公司债务,此番表态迅速登上热搜,把过去两年围绕“真还传”的零散争议重新拉回公众视野。

根据罗永浩本人今年8月26日披露的最新数据,截至当日,他累计已偿还8.24亿元,比最初对外公布的6亿元多出2亿多,增量主要来自诉讼赔偿、滞纳金及新增合同纠纷,具体构成如下:2020年4月启动直播电商后,以税后现金形式还债5.48亿元;2018年将手机团队及知识产权转让给字节跳动,获得1.8亿元用于偿债;同年在资金链断裂后签署个人无限担保,使工厂得以复工,用剩余物料生产整机抵偿6600万元;2018至2019年间,锤子科技善后团队变卖剩余资产回收近3000万元,罗永浩称,上述款项全部进入债权人账户,有完整流水可查。
数字之外,法律与道德层面的争议并未平息,9月17日,锤子科技(成都)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两条失信被执行人记录,执行标的合计2142.86万元,均指向与苏州紫辉盛网创业投资企业(有限合伙)的借款合同纠纷,紫辉创投正是当年锤子科技早期投资人郑刚的关联基金,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,该案“全部未履行”,公司法定代表人管志良已被限制高消费,罗永浩在微博中解释,这笔1500万元本金加利息的债务属于公司借款,并非个人直接负债;他原本愿意“替公司扛”,但郑刚近两年持续在社交媒体对他进行“诽谤与攻击”,因此决定把紫辉的债务放到最后处理,郑刚则多次发文称罗永浩“转移资产”“恶意逃废债”,并于2024年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罗永浩个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,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。
罗永浩的“公司债务”与“个人债务”区分,成为法律界讨论焦点,北京一名从事破产重组的律师指出,若锤子科技进入破产清算,股东在出资义务之外通常无需为公司债务承担额外责任;但如果存在个人担保、抽逃出资或人格混同等情形,债权人仍可追究股东个人财产,从公开判决看,罗永浩曾在部分合同中签署个人无限连带保证,这也是他持续还款的主要依据,罗永浩强调,即使法院判定他无需偿还的部分,他也选择“主动还”,理由是“不想让债权人和员工背锅”。

为了尽快结清剩余债务,罗永浩在8月底宣布放弃“闷声大还债”策略,转而“火力全开、兴风作浪”,通过一切合法合规的方式扩大现金流,具体动作包括:与百度优选签约,加码直播带货;重启“交个朋友”海外电商布局;筹备AR硬件新品,寻求新一轮融资;甚至计划将个人IP授权给MCN机构,收取品牌代言及广告分成,他在内部信中透露,目标是在未来三年内再偿还5亿元以上,争取2027年底前彻底结束“真还传”。
对于罗永浩的“还债营销”,舆论呈现两极,支持者认为,在多数创业者选择破产甩锅的环境下,罗永浩用个人信用为失败项目兜底,已属难得;反对者则质疑其把还债故事包装成流量生意,用“卖惨”换取商业合作,实质仍是消耗社会信用,紫辉创投方面的代理律师公开表示,如果罗永浩确有高额现金收入,应当优先履行已生效判决,而不是“选择性偿还”。
罗永浩对此回应得颇为直白:“我不偷不抢,靠卖货赚钱还债,没什么丢人的,法律没判的,我认情分;法律判了的,我一定认账。”他还透露,已在香港开设专管账户,未来所有新增现金收入将按“先员工、后供应商、再投资人”的顺序清偿,并每月在微博公示进度。

从6亿元到13亿元,再到已还8.24亿元,数字的滚动背后是一场持续六年的拉锯战:一端是创业者的个人信誉,另一端是债权人的真金白银,罗永浩用“真还传”定义了这场拉锯,也把中国创业失败后的责任伦理推到了聚光灯下,无论外界如何评价,至少在目前,他仍在直播间里卖力吆喝,用一句“上链接”把流量转化为下一个月的还款凭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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